今年以来,景洪市进一步落实“大气十条”,紧紧围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不断巩固和提升生态文明创建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全面排查 深化监管
全面开展大气污染源摸底排查,共排查出污染源34个,对存在的问题以问题清单和转办的形式发至相关部门,要求限期整改。景洪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过联防联控和区域协作,采取四班三倒制度,加大对夜间突出的焚烧垃圾、工地施工扬尘、渣土运输车辆污染、占道经营烧烤等问题的监管,使夜间督查形成常态。同时,采取白天巡查和夜间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共排查工地47处,发现两处未经验收擅自施工工地,立即对其采取停止供应生产用电措施;6家工地施工过程中未使用高空喷雾设施,要求其立即整改。
突出重点 专项整治
针对施工工地存在扬尘大、空气污染严重、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等问题,景洪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于3月初要求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整改,采取增加塔吊喷淋、道路硬化、铺设防尘网等手段,有效降低扬尘,未经验收不得擅自施工。此次整改共下达停工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对16家存在未经验收私自复工的施工工地,由发工局对其采取停电措施。
为扩大整治成效,3月26日至4月1日,景洪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和景洪工业园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内的62家施工工地。要求62家施工工地停工整改,严格落实《景洪市建筑施工场地大气污染防治验收要求》“六个必须”,即必须在工地进出口建设过水槽,进出车辆必须经过水槽;必须在工地进出口安装高压水枪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必须对工地进出口及主要路面进行硬化;必须在工地进出口安装摄像头,对进出车辆是否经过水槽、是否经高压水枪冲洗的情况进行监控,视频保留不得少于3个月;必须安装高空喷雾系统或喷雾机,对施工场地全覆盖降尘;必须对施工场地裸露土方和堆料场用防尘网进行全面遮盖进行整改。
提前谋划 应急防范
3月16日,根据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的通知》要求,景洪市立即启动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对相关部门下发《关于景洪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轻度污染的紧急通知》,同时召开环保成员单位大气污染防治会议,安排部署防治措施。从3月16日开始,景洪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出动,对城区(含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的建筑施工工地、高污染企业、烧烤摊、渣土运输车辆等大气污染源进行排查和整治。本次行动共出动人员186人次、执法车辆67辆次、洒水车辆23辆次、炮雾车辆6辆次;共排查施工工地11处,发现18家违法建筑工地在施工;整治占道经营烧烤摊7家;渣土中队查处5辆非法渣土运输车辆;交警队查处10辆非法改装渣土车;制止12处焚烧垃圾点。通过联防联控,景洪市3月16日到20日的空气质量均为良,有效避免了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测的景洪市3月16日到20日可能会出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的情况。
记者 刘祖宏(西双版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