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民政局组织召开全州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和全州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落实2018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目标责任,部署抓好农村兜底保障工作及年初省级扶贫工作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会议对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两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指出要重点对5类人员开展排查,确保低保对象进得准、退得实;要从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开展复查工作、通过四个“一批”(“无力脱贫”兜底保障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救助渐退”扶持一批)分类实施低保保障、综合实施多项救助政策、提高救助工作效率5个方面制定全州民政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和纪律要求,只有精准施保,落实好兜底保障任务,才能确保全州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各县市民政局要积极主动向县市党委、政府汇报,将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纳入县市扶贫整改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充分依靠乡镇基层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核查整改。在排查整改工作中,要注意发现低保保障实施过程中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坚决整治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落实低保经办人员的近亲属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发生。州、县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和乡镇民政助理要克服厌战情绪,端正工作态度,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发生,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西双版纳日报 记者郭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