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7日召开的全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州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夯实根基、创新突破,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控能力和水平。
这四个重点工作包括:着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主动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着力打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切实解决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问题。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落实机构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经费保障。创新推动“丘北经验”推广工作转型升级,延伸农村交通管理触角。
着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各级推丘办、事故预防办建设,推动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议事机构发挥作用;健全完善县、乡、村、组四级防控网络体系和相邻县市区、乡镇区域性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着力加强农村交通基层基础工作。县、乡两级政府要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网络建设,着力构建交警中队、派出所、乡镇交管站、交通安全劝导站、驻村警务室“五位一体”的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管组织的建设标准和相关工作制度。年内,100%完成乡镇、行政村(社区)“两站两员”建设任务。建立覆盖广大农村、合理布局的专业交警中队,形成职能清晰的公安交管网络格局。加快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在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点段、危险路段、乡镇主干路等重要点段布建科技管控设施设备,推广可查缉多种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移动式交通违法行为科技管控设备,提高管理效能。加大民警培训力度,激发和调动乡镇交通民警学科技、用科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持续深入推进公路交叉路口“五小工程”建设,确保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全州县乡公路“五小工程”建设完成率分别达到40%、60%、90%以上。
着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分级管控机制,加强信息通报、预警提示、隐患督办,实行动态风险管理。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重点车辆及重点驾驶人源头监管,加大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通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努力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城乡畅通工程建设“两个工程”,到年底前,州级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率达到100%,县级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州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清零”,完成州政府确定的699公里重点实施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3000公里农村公路特别危险路段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同时,紧紧抓住重点源头管理、路面秩序管控和交通安全宣传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为农村交通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记者 马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