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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造谣传谣行为 守护清朗网络环境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30日 14:52:53  来源: 云南网-西双版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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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孩子于2018年9月1日下午3点在景洪市妇幼保健站被人拐走,至今下落不明,请大家帮帮我,我的孩子才7个月大,孩子长相如下图。”今年9月1日23时许,一网友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这样一条信息,并配了两张孩子的照片,同时在网上“痛斥”:“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就这样在妇幼保健站被拐走?何谈王法,何谈安全感?!”一石激起千层浪,简单的几句话引起了广大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家纷纷声讨,迅速转发,都想帮一帮这对可怜的母子。

  随着事态的发展,景洪警方注意到了这条信息,立即安排刑侦、网安及派出所警力查找婴儿下落。然而,经警方查证后发现事情与发帖者所描述的情况不符。发帖者与丈夫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丈夫一气之下将孩子带走,发帖者便将编造的内容发布到网上,误导了部分网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恐慌,并耗费了大量警力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景洪市公安局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发帖者作出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因其为哺乳期妇女,拘留不予执行。

  今年以来,景洪市公安局网安大队积极推进网上网下协同作战,以打击网络谣言为重点,强化网络安全阵地建设,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为此,着力将法律法规学习摆在首位,以网络安全为出发点,不间断组织民警强化《网络安全法》学习,使其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切实提高部门全体人员的网络安全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在面对不法行为时能迅速反应,准确提供法律依据,有效避免不法分子钻时效性、规范性空子,以坚不可摧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执法效率,增强执法自信。

  在日常工作中,大力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与通报工作,定期对网吧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清查网吧是否按规定对进入网吧上网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今年以来,共开展清查123次,查处不实名登记网吧7家,查处13人。同时,积极推行网吧“实名宝”的使用,在日常检查和“实名宝”源头管控的综合发力下,网吧违规使用公卡的情况大幅下降,以严格的实名登记制度进一步约束上网人员行为,提高打击网络谣言源头效率。

  根据相关工作预案,积极督促、指导本地“网络安全重点保卫单位”按照等级保护政策和标准要求,深入开展定级备案、等级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工作。对全市自媒体公众平台和网站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新媒体网站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内属地网站的安全意识,规避谣言通过公众账号进行大规模传播情况。

  秉承依法办理理念,在掌握最准确、最详实事件信息的基础上,以最快速度连同相关部门迅速反应,竭力还原和公布真相,全力保障网名知情权。2018年以来,共查处网络谣言8起,处罚8人。

  除了做好网络查处工作外,结合“净网2018”、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与各部门强化合成作战,深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金融诈骗、散布网络谣言、“黄赌毒”“抢爆盗”“黑拐骗”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切身利益的案件。今年以来,共查处网络行政案件28起,处罚各类涉网违法嫌疑人29人,增强了广大网民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营造了清朗的网络舆论氛围,有力维护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徐顺华

责任编辑:普腾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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