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全力应对雾霾天气
近日,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多因素影响,景洪城区大气质量出现下降趋势。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景洪市人民政府及时行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全力以赴应对雾霾天气。
据了解,今年1月1日至3月26日,景洪市有效监测天数85天,其中优良天数78天、轻度污染5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91.76%,首要污染物为PM2.5。虽经景洪市对工地扬尘、烧烤油烟、路面扬尘、垃圾焚烧等污染活动进行有效管控,但3月24日开始,景洪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依然持续偏高,由轻度污染达到中度污染。
据分析,入春后,西双版纳及中南半岛进入干季末期,西北风减弱,主要被东南风和西南风主导。当大气比较干燥时,大气中的颗粒物与大气形成气溶胶,容易出现霾的天气过程。同时,还存在着建筑施工扬尘、生物质燃烧烟尘、餐饮烧烤油烟、交通工具尾气排放以及来自于工业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烟气等。最为主要的原因是,3月份以来,通过风云卫星监测,中南半岛地区出现大范围的火点信息,中南半岛正处于春季烧荒耕作季,烧荒产生了大量的烟雾。尤其是缅甸中、北部地区春季大量烧荒产生的烟雾在偏南风的作用下飘飞到滇南地区。这是造成近期我州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轻(中)度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
今年以来,州市多次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商会议,分析研判我州大气环境形势,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景洪市按照《景洪市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先后发布2次预警通知(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各有关部门立即采取大气污染预警措施,积极应对空气污染。加大对露天堆土场的覆盖、绿化等管控,对进场道路进行硬化,对景洪城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在场地进出入口设置过水槽,进出车辆须经过水槽清洗车轮;必须在场地进出口安装高压水枪冲洗进出车辆;必须对场地进出口及主要路面进行硬化;必须在场地进出口安装摄像头;必须安装高空喷雾系统或喷雾机,对施工场地全覆盖降尘;必须对施工场裸露土方和堆料场用防尘网进行全面遮盖。
同时,加大城市扬尘防控,增加城市道路清扫和洒水频次,安排雾炮车在重点路段进行24小时循环作业,全面开启绿化灌溉系统,增加绿化带湿度。对景洪市城区周边6家涉气企业(木材厂、胶厂、木炭厂)下发停产通知,要求停止使用产生废气的设施。停止城区燃煤锅炉的使用,禁止城区焚烧垃圾等行为。加强餐饮油烟监管,严禁烧烤摊点占道经营。各级环境监测部门将持续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建立污染天气和大气质量监测预告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
据悉,预计4月初清明节前期,全州将出现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并伴局地强对流性天气,较重的雾霾天气将明显改善。
在此,环境监测部门倡议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空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低碳出行,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秸秆、枯枝落叶;在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污染防治、扬尘防治、达标排放等要求,科学作业,规范生产经营;请广大市民积极通过12369环保热线电话,举报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大气污染,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记者 刘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