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勐腊县公证处办理证人证言保全公证
近日,勐腊县公证处办理了一宗证人证言保全公证。
当事人吕某,其父系某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因被故意伤害致死,现有3名证人能证明当时情形,但不方便出面作证,需申请办理3名证人证词的保全。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得知申请人吕某系一名义务兵,从部队专程赶到本地办理此事,时间紧迫。为使当事人尽快拿到公证书,公证员加班加点、认真按照公证程序分别为3名证人办理了证言保全,并于当天出具公证书。公证员按照法律援助申请的程序免除了吕某公证费。吕某拿到公证书时天色已晚,连连向公证员道谢:“你们是守护正义的使者,我父亲的事终会有结果的。”
证人证言公证是公证机关对证人陈述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保全证据的一种公证。证人及当事人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分别接受公证员的询问,证人及当事人需如实陈述,公证机构制作证人证言及谈话笔录,由证人签名确认。公证处并不对证人作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仅对证人身份和发表证言的行为进行证明。(记者 郑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