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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市场监管局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17:08:15  来源: 云南网-西双版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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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州市场监管局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健发展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成立以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登记注册、持续跟踪问效、加强运作监管等方面执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并持续关注,为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目前,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农民参社积极性不高、合作规模过小、效益不高、产权不清晰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出现了轰轰烈烈上马、举步维艰经营、面临濒临倒闭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农民以“社”为“家”的认识不够。家庭联产承包让农民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一部分人受小农经济的影响,打自己的算盘,漠视规章制度,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合作意识不强,缺乏诚信,不遵守合同约定。农产品价格好时,社员私自将产品高价出售给商贩;产品滞销时,又找合作社强行要求按保护价收购,损害合作社利益,导致合作社发展停滞不前,甚至亏损经营。

  发展方向模糊不清,品牌意识淡薄,导致合作社在发展中后劲不足、规模小、效益低下,难以做大做强。当前各地合作社的数量虽然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也出现了数量、规模和效益不成正比的问题。我州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54户,注销299户,注销比例为13%。合作社由于主体构成以农户为主,缺少远见卓识和长远打算,极大地削弱了合作社占领市场和参与竞争的能力,合作社注册并使用商标的寥寥无几,往往只是一味地牟利,打“游击战”。有些合作社甚至为了片面追求发展的数量和规模,导致管理缺失,不能真正为社员服务,最后只能退出市场,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缺乏人才和资金,发展后劲不足。合作社缺乏经营管理骨干,以及开拓市场、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难以跟上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导致经营决策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运作过程中资金缺乏,实践中资本构成单一,社员对于盈利部分的处理,不是用于再投入,而是急于进行分红,造成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以致合作社难以形成规模,更难产生规模效益。

  我州现有登记注册的22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景洪市591户、勐海县1217户、勐腊县444户。为进一步重视、加强和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健发展,州市场监管局在监管中,采取有力措施,并运用市场经济杠杆作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给力。

  加强指导,规范运作,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帮助指导农民建章立制,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盈余分配制度,以及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表决等民主管理制度,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加大扶持力度,搞好服务,改善发展环境。在合作社建立初期,积极帮助其争取资金扶持,拓宽融资渠道,使其发展壮大。协调农业农村部门为合作社提供政策、市场、科技、人才、资源等服务,建议、指导合作社建立自己的商标品牌,走长远发展道路。同时,改善发展环境,在保障合作社基本利益的基础上,让农民得实惠、得红利,实现农民真心入社。

  培育典型,优胜劣汰,让适者更好生存。抓好合作社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同时,不盲目扶持靠吃“政策饭”生存的合作社,让其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该倒闭的倒闭,该清算的清算,让真正有实力的合作社立足、参与并引领市场。(记者 潘象明)

责任编辑:毛雪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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