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州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我州将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根据文件要求,选派工作要在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合理调整选派范围,确保重点乡村全面覆盖。坚持县级统筹、精准选派,按照先定村、再定人的原则,由县级党委和政府摸清选派需求,统筹整合各级选派力量,因村派人、科学组队,确保驻村干部专业特长与当地发展实际需要精准对接。对脱贫村、抵边村(社区),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实施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社区),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各县市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对有组织能力、产业基础、重点项目、辐射效应的重点村,视情况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州、县市和园区机关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员中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工作队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做好建强村党组织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推进强村富民,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督促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为民办实事。抵边村(社区)驻村第一书记还要抓实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信息上报等工作。
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任职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抵边村(社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满1年后,本人可提出轮换申请。驻村期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工作报告、教育培训、联系服务群众、考核评价、纪律约束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