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景洪市纪委监委编发《审理工作提示》提升案件质量
“查清主体身份是审查调查的基础,要高度重视身份查核,全面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日前,景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室组地”办案人员发出《审理工作提示》。
近年来,景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立足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在开展“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反馈”的同时,认真梳理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以及疑难复杂问题,适时汇编成《审理工作提示》,以期刊形式印发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进一步统一执纪执法标准,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实现从“发现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拓展。
“我们通过查阅大量文件和规定,在深入理解的基础上反复提炼加工,将相对抽象的法律条文和程序要求转化为办案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的精简提示。”景洪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审理工作提示》紧扣审查调查全流程,围绕主体身份、程序手续、证据规范、定性量纪、法规适用、案卷装订等关键环节,厘清认识误区、明晰标尺,按照6个专题精心汇编。2025年以来,共发出工作提示6期,各承办部门移送审理的案件中,程序和实体方面不规范问题明显减少,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在做实做细《审理工作提示》的同时,景洪市纪委监委着力强化查审有机衔接和高效互动,在保证“查审分离”原则下,通过日常沟通、案件质量交流、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等方式,推动审查调查与案件审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通讯员 周春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