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身边的榜样】廖美兰:边疆彝乡的“法治石榴花”
廖美兰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象明彝族乡司法所的一名司法协理员,同时担任乡妇联副主席。自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她已在象明乡坚守了14年,从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成长为业务骨干。这一路走来,她始终扎根一线,将法治工作融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为当地群众信赖的基层法律服务者。

温情调解:做边疆和谐的“连心桥”
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往往涉及复杂的情感因素。工作中,廖美兰充分发挥女性调解员耐心细致的优势,坚持“先倾听、后共情、再讲理”的工作方法。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她不急于下结论,而是通过拉家常的方式缓和气氛,寻找矛盾突破口。在处理赡养纠纷等家庭矛盾时,她善于运用“亲情融化法”,引导当事人回顾亲情过往,唤醒家庭责任感,从而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调解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这是廖美兰在工作中常挂在嘴边的话。
14年来,廖美兰累计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5%以上。她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普法先行:做法治阳光的“播撒者”
针对边疆地区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现状,廖美兰坚持深入基层开展法治宣传。她常年深入村寨和“妇女微家”,结合当地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诈防骗等知识,努力让法律知识真正“接地气”、入人心。
14年间,她的足迹遍布象明乡各个村民小组,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00余场次。通过持续不断的普法努力,她推动当地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氛围。
刚柔并济:做特殊人群的“引路人”
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廖美兰坚持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她深知,这项工作不仅要求档案材料准确规范,更关乎特殊人群能否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定期走访和谈心谈话,她及时掌握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消除潜在隐患。14年来,她累计走访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18000余人次,帮助多名特殊人员重塑信心、顺利解矫,让他们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体会到社会的关爱与温暖。

丹心为民:做民族团结的“耕耘者”
作为乡妇联副主席,廖美兰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度融合。她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组织各族群众共同参与法治宣传和创建活动。
14年间,她牵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60余场,促进法治精神与民族团结理念在基层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了基层力量。
廖美兰是勐腊县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一个缩影。在平凡的岗位上,她和无数同事一样,日复一日地坚守职责,用扎实的工作维护边疆稳定,用专业的服务守护群众权益。她们以柔肩担重任,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平安云南的进程中,展现了基层法治工作者的担当与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