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开展“首届云南省傣族创新歌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云南省傣族创新歌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县(市)傣学研究会、文工团(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文化润滇、繁荣文艺、服务经济”这一主题,云南省傣学研究会“首届傣族创新歌曲展演活动”组委会,将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首届傣族创新歌曲展演活动”。大力礼赞傣乡秀美绿水青山,热情宣传傣乡儿女在建设云南、发展云南进程中的崭新精神风貌,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精神,提升文化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了该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活动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文化润滇、繁荣文艺、服务经济
二、 活动内容
1、 开展傣族歌曲创新活动
动员音乐爱好工作者,讲好傣乡故事,创作歌唱共产党、歌唱美丽傣乡的新作;坚定文化自信,不断丰富傣乡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2、 开展傣族音乐创新活动
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文化氛围,展示傣乡艺人的音乐天赋与舞台风采。挖掘和培养优秀音乐人才,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点燃激情和活力,努力谱写新篇章。用傣族传统乐器,传承傣族音乐,创新傣族音乐旋律。
三、 活动要求
1、 展演歌曲和演奏音乐要求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必须是新近创作(含2013年以来)的优秀傣族歌曲和音乐作品。内容核心具有民族性、创造性,体现时代特征。
2、 展演活动采取选拔推荐活动和总决赛两种方式进行。
3、 展演形式不分唱法、不限年龄,主要有小合唱、二重唱、独唱等。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6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二重唱:含伴奏不超过3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用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用伴舞)。
4、 音乐演奏乐器以民族乐器为主,主要用葫芦丝、二胡(板胡)、竹笛等演奏。每一首演奏音乐曲目不超过2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5、 所有参加选拔推荐活动、总决赛的选手必须自行提供伴奏带。如需现场伴奏、伴唱,其乐器和伴唱人员经费自行解决。
6、 每个州(市)、县(市)组团单位参赛歌曲名额1—5首。作品必须词曲优美,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
四、 报名方式
1、 参赛歌手、演奏者、作词(曲)家可到当地傣族聚居的州(市)、县(市)傣学会报名。
2、 不方便到组队单位报名的参赛歌手、演奏者、作词(曲)家,可登录组委会指定的“西双版纳新闻网”进入系统,填写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届时,视歌手和演奏者的情况归入相应代表队。
3、 专业歌舞团、演奏团体、艺术院校、作词(曲)家、歌唱家、演奏家等可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西双版纳州傣学研究会办公室)联系报名,单独组团遴选推荐,参加总决赛。
4、 报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止。报名成功后,需向组委会提交演唱歌曲材料(音频文件)。
五、 组队条件
1、 展演比赛以傣族聚居的州(市)、县(市)傣学会为选拔推荐组织单位,负责当地的报名选拔推荐工作。
2、 展演大会分选拔推荐活动、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选拔推荐活动由各州(市)、县(市)代表队自行组织,总决赛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举行。
3、 展演曲目不得重复。
六、 活动时间安排
整个展演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拔推荐活动(2023年5月1日至8月31日)。为各州(市)、县(市)展演区开展创作报名、选拔推荐阶段。各县(市)向本届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报送艺术表演节目(dvd光盘)等相关资料。
第二阶段总决赛(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全省评选和现场集中展演总决赛阶段。具体总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 展演奖项
本届展演活动设立以下奖项 :
1、 傣族创新歌曲(综合演唱)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 傣族创新音乐(综合演奏)奖:根据实际参赛曲目数量多少设奖。
八、 经费
各州(市)、县(市)、各区域活动单位选拔推荐活动经费自行解决。西双版纳景洪的总决赛、展演大会现场的展演活动经费由组委会负责。
九、 工作联系
工作人员电话:岩宰伦(13988156998)
玉捧帮(18206914981)
岩 香(13988127924)
刀福祥(13988155766)
办公室联系电话:0691—8930570
云南省傣族创新歌曲展演活动组委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傣学研究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