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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李冬梅:调解化纠纷 释法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6:04:28  来源: 西双版纳报

原标题:法官李冬梅:调解化纠纷 释法入人心

“作为法官,不仅要在法庭上作出判决,更要将法治意识植入群众心里。”在勐海县人民法院工作10余年的法官李冬梅矢志不渝践行公正司法理念,将调解与释法相结合的思路全面运用在案件办理中。自成为一名知识产权专审法官以来,她将调解工作贯穿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始终,截至目前,她办理的知识产权案件调撤率为68%。

2023年8月,勐海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合成油脂分公司诉28个商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28件。原告控诉被告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利用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广泛影响力“搭便车”,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原告品牌价值,给原告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3万元。

面对这批数量较大的系列案件,李冬梅在收案当天立刻进行了初次阅卷。阅卷后,她认为该批案件最好通过调解化解,第二天便带上助理、书记员到被告店内一一开展应诉送达工作。不料,被诉商家收到起诉材料后情绪激动,拒绝接收材料。

“我也是从别人那里进的货,卖个东西怎么就侵权了?”

“我就卖了一桶,赚了几块钱……”

面对被告的疑惑,李冬梅一边耐心沟通,安抚被告商家,一边让助理和书记员收集整理商家们反馈的问题与意见。

为了集中回应商家关切,有效化解案件矛盾,李冬梅对案件进行细致阅卷,查阅相关典型案例,与原告、被告沟通,确定调解时间。

调解当天,28家被告仍有情绪,助理提出:“被告抵触情绪较大,案件很难调解,是否要直接开庭?”

李冬梅坚定地说:“就是因为被告的情绪太大,所以我们一定要调解。只有通过调解,才能彻底化解纠纷。”

调解现场,李冬梅就有关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将被诉侵权产品与原告的正品进行现场比对,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赔偿损失的确定等方面逐一答疑解惑。经过李冬梅耐心地释法析理,多个被诉商家的态度逐渐转变,认识到了自己所销售的被诉产品确实是侵权产品,自己销售被诉产品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的事实。

李冬梅抓住双方矛盾有所缓和的契机,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金额问题,尽力寻找原告、被告各方利益平衡点,综合考虑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商业价值、侵权行为的性质、被告主观过错程度、经营档次和规模以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影响因素,认真分析、耐心沟通,最终原告、被告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且被告在两日内将赔偿款履行完毕。至此,28件系列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谢谢您,如果没有您的耐心释法和调解,我们还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维权。”结案后,原告向李冬梅感谢道。

被告也表示,听了李法官的讲解,才知道了这些商标侵权的法律知识,受益匪浅,以后一定会多加注意。

李冬梅常说,既然有幸成为一名边疆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专审法官,就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办好每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加深当地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了解。

李冬梅始终坚持能调定调、应调尽调的办案原则,将释法析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做到不仅要“案结事了”,更要“案结事好”,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基层法官对法律的忠诚。(通讯员 刘晓娴)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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